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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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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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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公布桂林市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围绕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桂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开,电子版可在桂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桂林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联系(地址: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电线;传线;电子邮箱:)。

  2017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2016〕8号)及其实施细则,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桂办发〔2016〕39号)等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把政务公开作为转变政府职能、促进依法行政、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内容,逐步完善机制,创新方式,全面落实各项政务公开任务。

  2017年,我市印发了《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恢复并调整桂林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市政办〔2017〕53号),恢复调整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调整后组长由常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担任,成员由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协调处理政务公开顶层设计和重大问题,部署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办公室负责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管办,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2017年我市印发了《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市政办〔2017〕56号)、《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办文办会程序的通知》(市政办电〔2017〕43号)、《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将“五公开”融入办文办会程序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市政办函〔2017〕24号)等一系列文件,规范全市政务公开工作。

  2017年市政府及所属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调整和更新,同时在桂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和本单位网站及时发布。市政府及所属部门都按要求于2017年3月31日前在本级政府网站、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公布了本级行政机关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范,内容及数据准确。

  1.政府网站。全市各级各部门把本级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市本级、11县6城区和60多个市直部门均已建立了政府网站或部门网站。2017年各县区、各有关单位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不断加强信息内容建设,完善功能,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宣传,引领各级政府网站创新发展,将政府网站建成具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等功能的网站。2017年部分县区、有关单位加快推进集约化建设,将统一平台中的政府信息公开功能整合和迁移到政府网站。

  2.公众查阅点。指定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档案馆和图书馆为市本级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为公众提供市直各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托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联网的政务服务体系,在市本级、11县6城区及全市100%的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通过查阅点和公告栏(含电子公告栏)、触摸屏查询系统等可查询各级政府部门主动公开的信息。

  3.新闻发布会。将新闻发布工作作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载体来抓,全方位开展新闻发布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2017年市本级共举办各种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15场,各单位各部门发布新闻11场,包括“桂林市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情况通报”“第一季度桂林市经济运行情况通报”“桂林绿色制造新闻发布”“桂林市上半年经济发展情况”“桂林国际旅游论坛和中国-东盟博览会旅游展有关情况”“第十三届广西名特优农产品(桂林)交易会情况”“2017资源漂流世界杯新闻发布会”“问计于民·共建平安桂林”“市民进言献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桂林国际马拉松赛、2017桂林“美食啤酒节”等内容。

  4.政务公开周活动。2017年5月15日至5月19日,我市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举办桂林市“政务公开周”活动。活动期间,桂林电视台、桂林人民广播电台每天进行专题采访报道,《桂林日报》《桂林晚报》也开设专栏刊登政策解读材料,有效回应了社会关切。市本级共发放宣传资料12322份,现场咨询达6182人,现场解决问题3530件,获群众好评。

  5.其他公开渠道。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教育局、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市旅游发展委、市工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城管委、市志办、团市委、市地税局、市气象局、桂林公路管理局、市消防支队等部门已开通微信微博,积极探索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府信息,尤其是涉及公众重大关切的公共事件和政策法规方面的信息。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桂政办电〔2017〕64号)下发后,我市及时贯彻落实,印发了《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市政办电〔2017〕20号),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牵头部门,明确分工,强化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017年2月、4月和7月通过3次市人民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对我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经济运行等情况进行了发布和解读,增强宏观经济引导;我市通过报刊、市政府门户网站对《桂林市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桂林市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十三五”规划》《桂林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三五”规划》《桂林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等进行了政策解读,加强公众对我市“十三五”规划的认知;2017年5月桂林市“政务公开周”活动期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围绕积极的财政政策、稳健的货币政策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通过政府网站、报社、电视台、电台,深入解读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以及经济转型发展中的亮点等,及时准确将政策意图传递给市场和企业。目前,我市已在市财政局网站公开了2017年1—12月的财政收支情况,并对全市财政收支情况、特点等进行分析。市审计局公开了2016年第四季度、2017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结果公告以及2016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公告、2016年度桂林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积极与市政管办配合,督促市人社局、市体育局、市规划局等被审计单位及时公开整改报告。

  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在部门网站集中发布:中央、自治区和桂林市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目录清单;清理规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措施文件;国家、自治区和桂林市新出台的降费政策措施;全市落实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动态更新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及全市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政策措施等信息。市国税局通过桂林日报、桂林国税网站、12366短信平台、桂林国税12366公众号通讯媒介、办税服务厅LED屏幕和宣传板报多渠道发布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积极做好对国务院6项减税政策及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优惠政策等7项政策的公开,并认真开展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解答、咨询和讨论交流,为纳税人正确理解和执行政策提供支持。

  一是及时发布重大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信息392条。二是将我市2017年市级统筹重大项目及年度推进方案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为2017年的重大项目的顺利推进奠定了良好基础。三是及时发布重大项目投资进度及工作动态信息155条。

  桂林市不断完善PPP项目库,实行滚动管理。2017年5月24日公布了桂林市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拟建PPP项目,2017年8月10日、12月1日、12月29日分别更新了桂林市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项目库。2017年6月3日公布了2015—2016年PPP前期工作经费使用进度。市财政局公开了《灌阳至平乐高速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推进情况》和经政府确定采用PPP模式的项目进展、实施方案等信息,推进社会资本参与方式、项目合同和回报机制等内容的公开。

  一是以清单管理推动简政放权。2017年5月我市正式启动市县两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两单融合”工作。2017年8月28日,市人民政府公布了新的《桂林市人民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共明确市发展改革委等43个部门权力事项3033项、共性权力10项,与行政权力对应的责任事项20332项,提前两个月完成了自治区下达的工作任务。全市相关部门根据权责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站发布。近年来,我市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转变市场监管理念,切实落实“先照后证”改革,借助于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站、官方微信等互联网媒介,及时向社会公布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后置审批事项目录,严格按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规范审批行为,实现审批行为的公开、便利。

  二是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根据《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2017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市政办电〔2017〕23号)等文件要求,市法制办对桂林市2017年6月30日之前印发的现行共143件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拟废止43件、失效5件、修改24件。清理结果已经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7年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市政〔2017〕20号)已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全面完成清理工作。

  三是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2017年5月22日印发《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2017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电〔2017〕24号)。目前,根据2017年10月26日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我市正在着手编制全市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17年,市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安全监管局等单位,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

  四是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2017年2月17日,市政府下发了《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加快推进网上政府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2017〕5号),2017年上半年已完成桂林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项目(一期)建设方案和技术方案的编写,通过了可行性论证和专家评审,市政府已经审批通过,目前正在进行权力事项的梳理和审批流程优化。计划于2018年建立市本级网上办事大厅,群众通过互联网申报,减少到实体大厅的次数,通过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目前桂林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地税局等单位已通过互联网门户网站、移动端APP、热线、短信、微信、微博等平台,实现了部分事项的网上办理。

  2.推进国资国企改革信息公开。按月公开桂林市国资委重点监控的28家企业的财务分析报告。2017年,桂林市国资委依法依规公开监管企业生产经营、监管企业改革重组结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和监管企业负责人重大变动等信息29条。

  加大惠农政策公开力度。全年印制下发农机购置补贴宣传手册2万册,市、县(区)农机部门共组织各类设摊、设点及演示会宣传补贴政策的活动共80场次,发放宣传资料8.8万份,张贴宣传标语、横幅470条,向手机发送补贴信息13.5万条。每月的15日及30日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上公布农机购置补贴进度,每月发布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向农民发布农机购置补贴的信息,加大惠农政策公开力度,丰富农机政策解读方式,让农民真正了解补贴政策。做好农产品价格信息公开工作。依托广西农产品价格产销监控系统,我市对全州、灌阳、兴安、灵川、荔浦、平乐、五里店市场等7个点,按品种、季节采集价格信息,并对西红柿、砂糖橘、金桔等价格容易波动的品种进行重点关注。今年已在桂林农业信息网站上发布相关农产品价格行情近100条。

  积极推进地方政府债务领域信息公开。在今年编制全市与市本级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报告以及市本级2016年决算报告时,将2016年度全市与市本级政府性债务作为报告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全市与市本级债务限额、债务余额、债务类型和债券使用、偿还等信息,在市政府和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上与政府预算公开一并公开,回应社会关切,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2017年,全市财政部门已在财政网站设立预决算公开平台(专栏),并按规定时限和要求集中公开了本级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情况;目前,除涉密部门外,市政府和98个市一级预算部门都按要求全部公开了预决算情况,占应公开总数的100%。同时积极督促指导各县区设立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专栏),制定公开管理制度,并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公开信息。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在10月底对全市17个县区政府和部门的2016年决算和2017年预算公开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覆盖面达100%。目前,17个县区的政府和1006个县级一级部门预决算已全部公开,占应公开总数的100%。

  及时公开降低两部制电价企业的基本电价和广西输配电价等有关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的信息。

  我市认真贯彻国家、自治区关于化解钢铁行业过剩产能和打击取缔“地条钢”工作部署,2017年3月起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严厉打击和取缔违法生产销售“地条钢”专项行动,并将抽样检查结果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工商局网站进行公示。

  定期发布消费市场运行情况分析报告。市商务局每季度发布消费市场运行情况分析报告,按月在市商务局网站发布生活必需品动态分析,及时更新市商务预报网站;上传各县区商务部门关于市场的监测分析、工作动态、消费热点、安全消费、旅游市场和绿色消费等,扩大对消费市场监测的范围。加大对全市旅游、体育健身、文化娱乐、医养结合、健康管理、康复护理、教育培训等新兴服务业消费情况的监测,督促各有关部门及时在部门网站发布分析报告,引导消费升级。2017年,在广西商务预报中发布消费市场运行分析12篇,发布生活必需品动态分析22篇,在桂林市已开通的7个县级子站发布与消费有关的商务信息268条。市工商局紧跟市场动态,做好消费提示工作。结合消费形势和市场动态,如旅游服务、新兴网购平台、网约车等市场热点问题,分析与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商品和服务,掌控消费形势,预判突出问题,通过媒体定期发布消费提示、警示,深化消费教育引导,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规避风险,不断提高自我保护和维权能力。已在《桂林晚报》和桂林市工商局网站发布11期消费提示。

  做好质量提升行动、执法专项行动信息公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产品质量提升”专栏发布《桂林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发布2017年产品质量桂林市监督抽查计划的公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桂林市质监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分阶段公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2017年公布了4批;每月通报《桂林市电梯定期检验、安装监督检验一次性合格率》;及时公示产品质量行政处罚案件结果信息,共公示9件。推进品牌认定公开。依法发布自治区主席质量奖、广西壮族自治区服务业品牌、广西壮族自治区名牌产品、桂林市市长质量奖名单。

  做好流通领域商品抽检结果公开。针对今年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要求,通过桂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站相关板块公开流通领域电动车、日用品、妇女儿童用品、玩具等抽查检验结果26条,并针对抽检不合格的商品,及时依法查处,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行政处罚信息。加强12315数据分析应用,形成常态化定期发布机制。桂林市12315指挥中心深度挖掘12315大数据,强化数据应用,定期在桂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站发布每月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情况、节假日期间经济和消费维权情况等信息,今年在两个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共30余条。

  扶贫政策方面。主要公开市本级出台的扶贫政策,包括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扶贫政策,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出台的扶贫政策,以及市扶贫办负责制发的文件。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应公开尽公开。2017年累计发布扶贫政策文件信息67条,重要工作动态信息69条。

  工作举措方面。一是确保完成减贫任务、组织实施“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等方面的举措公开。二是完善精准扶贫平台建设、实施精准扶贫工程、加强扶贫资金项目监管、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等方面的举措公开。三是落实“七个一批”(扶持生产发展一批、移民搬迁安置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教育扶智帮助一批、低保政策兜底一批、转移就业扶持一批、医疗救助解困一批)的工作举措公开。四是推进“十大行动”(特色产业富民、扶贫移民搬迁、农村电商扶贫、农民工培训创业、贫困户产权收益、基础设施建设、科技文化扶贫、金融扶贫、社会扶贫、农村“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关爱服务行动)的工作举措公开。五是年度其他重要工作举措公开。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按要求公示、公告,并做好新纳入扶贫对象、返贫对象信息公开。

  资金项目安排方面。一是分类分层公开,根据资金特点和民众需求,把握资金运行关键节点,创新分类分层公开制度。在公开环节上,对扶贫补贴类资金,实行补贴对象基础信息数据、申报审核等重点环节公开公示;对扶贫项目类资金,实行申报、实施、竣工验收等重点环节公开公示。在公开层级上,对补贴到农户的资金,重点在乡(镇)、村两级公开,户名、地址、金额、标准、监督渠道等情况详细公示;对项目类资金,重点在县、乡(镇)、村三级公开,工程概算、资金来源、施工单位、监督电话等信息详细公示。二是线上线下公开。“线上”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扶贫办部门网站等多种载体,向社会公布扶贫政策信息,供群众查询政策和补贴资金,实现扶贫项目资金公开、信息反馈的互动联通。“线下”公开即在公开栏、公示牌等固定场所基础上,拓展利用广播电视、新闻发布会等公开形式全面提高惠民资金公开和政策宣传效果。

  扶贫成效方面。一是建档立卡扶贫对象脱贫摘帽核验结果公开,2016年脱贫退出的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摘帽的贫困村公示、公开。脱贫户信息主要在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乡(镇)、村公示栏公布,脱贫摘帽的113个贫困村在市政府门户网公告退出。二是扶贫开发成效考核结果公开。及时公开自治区对我市贫困县、非贫困县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情况和第三方评估情况通报,我市对各县(区)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情况的通报。三是加大对脱贫攻坚督查巡查情况、对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和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转发公布自治区脱贫攻坚简报(红黑榜),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各县(区)扶贫工作不到位的批评在网站公开。

  切实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工作。2017年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社会救助及优抚优待栏目发布信息51条,更新信息14条。此外,新录入和更新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和社会组织等栏目的信息共计33条。

  一是实时发布全市空气质量指数、空气级别和污染物等监测数据,每日发布桂林市空气质量信息。2017年,共发布空气质量周报54期。二是每月在《桂林日报》公布6区11县环境空气质量排名结果。三是每月定期公开重点流域地表水环境质量、城市集中式饮水水源地水质、“水十条”考核断面水质状况。2017年,发布重点流域地表水水质月报12条、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月报12条。四是推动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环境信息公开,完成全市34家国控企业自行监测公布工作,达到国家自治区考核要求。此外,还公开了排污费征收、监察执法、行政处罚、投诉件处理等相关信息。

  教育领域信息公开。2017年,共发布推进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等方面的信息234条,发布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信息5条,发布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40条,发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以及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按职责公开义务教育招生范围、招生条件、学校情况、招生结果(辖区内各校招生人数统计表、招生名单)等信息共218条。针对部分适龄儿童或少年延缓入学、休学或自行实施义务教育等特殊需求,通过各种渠道做好政策解读工作12条。

  卫生领域信息公开。每季度在政府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辖区内各医院的价格、医疗服务效率、次均医疗费用等信息,对医疗机构费用指标进行排序,公布排序结果;加快推进卫生计生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医德医风建设、违规违纪处理结果公开机制,将医疗卫生机构处罚、医务人员资质吊销等不良信用信息在系统内进行通报和公开;深入推进“双公示”工作,对卫生计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在结案7个工作日内全文公开在部门网站“行政执法公示”栏目,并归集到“信用桂林”。

  一是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包括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政策,领导指示批示,重要工作计划安排,认证、发证、换证、变更、注销等各类行政许可,日常监管执法活动,企业信用信息、“红黑名单”、权责清单等,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二是加强行政许可类信息公开工作。坚持“谁办理、谁公开”的原则,食品生产许可、食品经营许可,药品生产许可、药品经营许可,化妆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药品GMP、GSP审查认证等各类行政许可信息,及时在局门户网站公开,每月更新1—2次。三是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加强抽检检验信息公开。及时公开监督抽检、专项抽检、应急抽检、风险监测等抽检检验的计划、进展、汇总分析、风险解读等信息,2017年共公示41条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及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抽检信息。四是加强行政处罚和典型案件信息公开。每个月定期分别在食品药品监管局门户网站、市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公开本局行政处罚、典型案件信息和核查处置公告共22条。五是加强消费提示及风险解析信息公开。依据季节性、区域性、节假日等不同情况的消费特点,有针对性地发布食品药品安全消费提示信息 8条,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对消费者的权益保护。及时公开严重违法食品药品广告信息、非法销售食品药品的网站信息。六是加强政务服务公开。推动政务服务办事事项由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办事大厅延伸,彻底实现服务事项在线咨询、网上办理、电子监察。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公开服务指南,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做好房地产有关政策公开。及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市住建委网站等渠道公布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和全市房地产投资、销售面积等数据,进一步做好房地产政策的解读,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市场预期和信心。及时解读当前桂林房地产市场发展形势,合理引导市场预期,促进了全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推进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住建委网站均设立了住房保障专栏,公开了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信息、待分配房源信息、分配结果信息等各类信息。在保障性住房的分配管理过程中,通过报刊、电视、网站等媒体公布全市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建设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分配入住等信息,坚持分配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示,接受群众、媒体监督,确保中央的惠民政策惠及住房困难家庭。坚持棚户区改造年度供应计划、项目开工、竣工信息公开,搭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房源信息平台,创新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服务。加强农村危房改造进展情况公开,主动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市住建委网站公布农村危房改造进展情况,督促和指导各县区对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评定有关信息进行逐级公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通过向农户发放政策明白卡、举办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人员培训班等方式,解读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和有关政策。推进住建领域监管信息公开。积极推动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工程质量等监管信息公开,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以及市住建委网站公布行政执法处罚结果,将所涉工程项目的相关单位以及违法违规事实向全社会公开。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在项目建筑外立面明显位置设置工程竣工永久质量责任标牌,将工程项目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单位名称和主要责任人向社会公开。及时规范发布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信息。2017年,公开征收土地公告20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13条、土地使用权交易公告(含出让公告和成交公示)32条。

  2017年,市安全监管局公布事故信息10条,较大事故调查结案信息7条,预防预警信息11条,执法信息14条。做好重大风险隐患排查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公开力度。

  印发了《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将“五公开”融入办文办会程序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市政办函〔2017〕24号),同时印发了《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办文办会程序的通知》(市政办电〔2017〕43号),要求全市各县区、各部门结合本县区、本部门工作实际制定本县区、本部门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办文办会程序的相关制度。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办文办会程序的通知》(市政办电〔2017〕43号)要求全市各县区、各部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36号)要求,对具有涉及面广、与民生关系密切、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实施难度大的文件,均要进行政策解读。2017年还印发了《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市政办〔2017〕56号),全市范围内发布、解读、回应衔接配套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全市各级政府、各部门按照工作要求和部署,在原来制定的《桂林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不予公开备案、发布协调等一系列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和规范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维护国家秘密安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

  (二)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市本级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576条,其中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209条,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9495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827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2946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2274条。

  (三)主动向政务服务中心、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信息查阅场所提供政府信息情况

  市直各单位在2018年1月10日前已将本单位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年度报告等电子文档按送交格式送交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并于2017年的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2018年的1月10日前将每季度形成的相关政府信息按规定格式送交“一中心两馆”。2017年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档案馆、图书馆分别收到单位送交的相关材料3488份、3472份和3546份。

  全市各级各部门把本级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门户网站结构布局合理,内容丰富完善,各级各部门及时发布信息、更新内容,认真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提供便利的在线服务。桂林市政府门户网站连续多年在全区政府网站绩效评估中位列前3名。

  2017年,市本级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215条,其中当面申请76条,网上申请49条,传线条,主要涉及土地、规划、环保、食品药品监管、人社等部门信息。所有受理的依申请公开都按规定程序和时限答复了申请人,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的92条,同意公开答复的88条,同意部分公开答复的7条,不同意公开答复的3条,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申请信息不存在的17条,告知做出更改补充或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的8条。

  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档案馆和图书馆为市本级政府公开信息查阅场所,市政管办为市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受理工作管理机构。各政务服务窗口均为本单位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之一。同时有市政管办、政府信息公开查询处、依申请公开受理处等接待服务场所。2017年我市进一步加大投入,完善信息公开接待场所,狠抓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按照“舒适优美、秩序井然、统一规范”的要求,对市政务服务中心进行规范化、标准化设置。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均设有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配备有专职工作人员和电子查询设备,可查询各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

  2017年全市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数量46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30件,被依法纠错的8件,其他情形8件。

  2017年全市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数量58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47件,被依法纠错的4件,其他情形7件。

  1.经济发展提出的新要求和群众对公开内容的需求越来越高与政务公开工作人员配备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

  2.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需进一步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主要局限于网站及报刊,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发布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

  1.切实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恢复并调整桂林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协调处理政务公开顶层设计和重大问题,部署推进工作。

  2.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制度规范。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在绩效考评中的分值权重,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3.创新方式方法,融合传播资源。优化公开渠道,完善公开载体,不断拓展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发布渠道,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依托视频动漫、图表、微小说等多载体打造差异产品,推动多媒体深度融合,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传播力影响力公信力。

  4.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队伍建设。继续加大培训力度,增强全市各级各部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与自觉性,全面提升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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